发表时间:2018-10-14 15:15
黄喜鸳,女,1968年生,宜章县浆水乡人。丈夫何吉元,梅田镇龙村人,家中四兄弟,非常贫困。
1993年,女儿才刚出生7个月,何吉元如往常一样到梅田小煤窑上班,刚进煤窑不久,矿井垄木就突然倒塌,重重地砸中了他的腰身。经抢救,何吉元苏醒了过来,但医生表示他十二腰椎以下截瘫,永远不能站立了。黄喜鸳陪着何吉元辗转了宜章、郴州、资兴多家医院,小煤窑赔偿的钱很快用尽,但得到的结果还是一致。伤情无法好转,住院费用高昂,黄喜鸳带着丈夫和女儿回到了龙村婆家。
事故改变了何吉元的命运,也改变了他的信念,一想到这件事,他就万念俱灰,甚至有过自杀的念头。然而,黄喜鸳没有嫌弃丈夫,反而更加心疼。她承担起家里所有大小事务,一日三餐,她将饭送到丈夫手边,全心全意照料他,揉肩捶腿、端屎倒尿。为了维持一家的生计,黄喜鸳先后养过猪、编过竹扫帚、织过拖箕,只要是能赚钱的手艺,她都“厚着脸”去学,有时碰上别人忙就自学。每天黄喜鸳都挑着自己编的3-4把竹扫帚到市场上卖,若是碰到何吉元生日,一天卖到的钱正好够买只鸡给何吉元补补身子。卧病在床的何吉元端详着日益消瘦憔悴的妻子,感动得哽咽无语,他逐渐树立起对生活的信心。
25年来,黄喜鸳打工照料残疾丈夫,践行着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,诠释着家庭责任和人间真爱。
2014年,黄喜鸳荣获“感动宜章十大人物”称号;2018年获第一季度”郴州好人“荣誉称号;2018年9月获”湖南好人“荣誉称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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